2008年8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2009年6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正式挂牌。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名,经费由财政核拨。
主要职责:
(一)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以及接收转送的举报或投诉案件;
(二)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服务机构等服务;
(三)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四)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
(五)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
(六)为重大的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七)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快捷的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
(八)筹措和管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为具有较大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以及无能力支付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我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九)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
(十)指导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建立全省知识产权维权网络;办理区域及省际间维权援助相关事务。
电话:拨打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专用电话 “12330”;
邮箱:fj12330@fj12330.com;
信函: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61号,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收),邮编:350003;
现场: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61号,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专人负责现场解答、指导办理相关手续。